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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名单公示

  按照《商务部关于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商电发[2011]490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14]767号)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开展 “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申报工作。截至规定时间,商务部共收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交的申报材料137份。
  
  商务部组织专家工作组对申报方案进行了审查评议,并综合答辩评分情况出具了评审意见。参考专家意见,商务部经审核研究,确定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等66家基地为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现将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送达商务部电子商务司(应用促进处)。 
  
  公示时间:2015年6月3--16日 
  联系电话:010-85093748,65197972
  传  真:010-65197440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邮  编:100731 
  电子邮件:yuhongmiao@mofcom.gov.cn
  
  附件: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名单 

 

商务部电子商务司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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